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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2月22日,

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开展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通知指出,瑞华分别于2016年12月和2017年1月因审计业务未尽职受到行政处罚。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财政部证券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证监会决定自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责令瑞华暂停从事新的证券业务。自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应当按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报送的书面整改计划,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证监会: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

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恢复开展新的证券业务。在整改验证期间,首席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和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不得离职、办理回避或调动手续。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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