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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完善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强统计执法

国家统计局发言人盛14日指出,要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强统计执法和统计方法体系改革创新。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首席经济学家盛介绍了2017年1月和2月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名记者问了一个问题。去年,深化改革小组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请告诉我们如何实现它。

盛指出,首先,去年10月11日,中央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了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思想,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下发内部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这本身就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

《意见》提出的指导原则,包括一些重大政策安排,是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也为今后如何加快统计改革和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指明了方向。因此,整个统计系统正在深入研究,并逐一落实基本要求。

盛说,意见中涉及的措施很多,每一项都是实实在在的,都含有大量的黄金。从大的方面来看,主要有六个方面,他将其概括为“三个深化、三个提高”。

“三个完善”:首先,提出了完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的意见,这不仅对统计系统中的干部提出了要求,也对加强地方领导干部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防止干涉统计人员独立报告和独立调查权的行使,实行一票否决,净化统计外部环境。

二是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建议进一步加强国家统计局组织和协调地方统计工作的能力,并充分动员各级政府防止统计欺诈。

第三,完善数据质量责任制。

“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统计执法,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在中央政府的批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统计局成立了统计执法监察局。要加大各地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案件必查、违法必究。正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相关实施制度。

与此同时,有必要建立一个严重统计不诚实企业的纪律制度。如果企业在申报数据过程中弄虚作假,将被列入曝光黑名单,相关部委将对不诚信企业进行处罚。

第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是为了统计制度。要把反对统计欺诈、防止统计欺诈的责任纳入依法行政的范围,加强管理。

第三,加强统计方法和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民经济统一核算体系,编制资产负债表,推进自然资源核算体系建设。这些重大的体制改革项目应该尽快启动和实施。同时,要加快建立新经济统计体系(爱基、净值、信息)。我们应该继续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来提高统计生产率,改变统计生产流程,提高统计效率和数据质量。

标题:国家统计局: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 加强统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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