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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财经新闻3月15日,河北省政府发布了《河北省“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计划有以下要点:

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重控制,确保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85亿吨标准煤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

大力降低煤炭消耗,以减少工业燃煤和控制散煤燃烧为重点,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确保2017年煤炭消耗总量比2012年减少4000万吨,2020年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

加快发展绿色清洁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从2015年的3.05%提高到7%。

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充分利用京津科技创新资源,优先支持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海洋等重点领域经济适用的低碳技术研发,加大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同时,《纲要》提出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七项措施。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20.5%,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进一步加强。

以下是全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

河北省“十三五”期间的温室气体控制

排放工作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精神,确保“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实现,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一般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式升级的新路子,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协调控制,努力建设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系统,确保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性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河北“十三五”:大力压减煤炭消费 建立碳排放评价机制

(二)主要目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已经完全实现。到2020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20.5%,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法律政策框架基本建立。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始运行,森林、草原和湿地的碳汇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了一批具有不同特征的低碳城市、低碳公园、低碳社区和低碳企业。

河北“十三五”:大力压减煤炭消费 建立碳排放评价机制

第二,建设低碳能源体系

(一)加强总能耗和强度的双重控制。逐步分解落实总能耗和强度指标,每年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奖罚。大力推进节能,加强节能评估和监管,建立和完善能源使用权和煤炭使用权市场交易体系,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变压器)节能、智能节能、节能产品推广和建筑能效提升等六大节能工程,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业和公共机构等六大领域的节能和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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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降低煤炭消耗。围绕减少工业燃煤和控制分散燃煤,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确保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4000万吨,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内。对于新建燃煤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煤炭替代政策,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严格限制新增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有效控制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煤炭产品产量,全面降低煤炭消耗存量。以工业窑炉、工业锅炉和居民供暖燃煤为重点,强化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政策措施,加快实施燃煤替代项目。以煤、电、钢、焦、水泥等燃煤窑炉和大型燃煤锅炉为重点,实施节能增效改造,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耗水平。(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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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绿色清洁能源的发展。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努力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陆上和沿海风电基地建设,加快张家口、承德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建设唐山、沧州沿海风电基地。促进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加快光伏发电的集中与分散并重发展,在张家口、承德等城市建设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迎奥运光伏走廊,实施太阳能户用工程。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建设沧州海兴核电和核燃料产业园,规划推进承德长河、唐山冀东等内陆核电,开展核小堆供热示范工程。发展生物质能源,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发展沼气发电,推进城市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质燃气供应,支持生物质能源(柴煤)供热示范区建设。有序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推广使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从2015年的3.05%提高到7%。(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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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决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继续实施6643工程。到2020年,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左右,炼焦产能控制在6000万吨左右,煤炭产能控制在7000万吨左右,水泥和玻璃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和2亿吨左右。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Aiji、净值、信息),积极培育和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特种机器人产业等七大新兴产业集群。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将占规模以上产业的20%以上。(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工业设计等。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左右。(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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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制工业部门的排放。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钢铁、电力、石化等重点行业。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快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的升级改造。主要高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控制工业过程中氢氟碳化合物、全氟化碳和三氟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推进工业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牵头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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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引导农民采取平整土地、深耕深松、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以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和农业土壤碳汇,力争到2020年将耕地有机质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实施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2020年实现农田氧化亚氮排放高峰。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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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加生态系统的碳汇。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推进国家绿化行动,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全面加强森林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细化改造工程等。,努力增加森林碳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治,减少森林碳排放。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5%,森林蓄积量达到1.71亿立方米,森林碳汇稳步增加。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稳步提升湿地固碳能力。(牵头部门:省林业厅)推进草原改良和人工种草,恢复草原生态和生产功能,到2020年基本遏制草原荒漠化,草原植被综合覆盖率达到73%以上。(牵头部门: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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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推进城镇化和低碳发展

(一)加强城乡低碳建设和管理。用低碳理念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边界。加强新建筑节能,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加快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到2020年,全省将全面实施75%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绿色建筑在全省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将达到50%。加强酒店、写字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的低碳运营管理。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建设绿色低碳村镇。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屋顶和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牵头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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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高效密集的铁路网,努力建成京津冀轨道交通。到2020年,全省铁路运营里程力争超过85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0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80公里。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行动计划,推进石家庄、保定公交大都市建设,加大客运枢纽、调度中心等设施投入,到2020年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10%以上。抓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形成相对完整的城市慢行交通网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爱吉、净值、信息)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城市燃气公交车。(牵头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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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处置。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园区循环转型、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国家试点建设,推进散装固体废物、伴生矿产和尾矿、农林废弃物等废弃物资源的综合利用。到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将比2015年提高15%,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增加值将比2015年翻一番,力争推进80%的国家公园和50%的国家公园。加快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垃圾分类系统的覆盖面。加强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采取激励政策,建立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采用垃圾焚烧发电等方式有效降低全社会碳排放。(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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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加快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支持中关村延庆园区和张家口联合创建零碳排放试验区和能源互联网产业示范区,建设崇礼低碳奥运区。(牵头单位:省能源局)深化低碳工业园试点,积极探索低碳生活工业园管理模式。(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深化低碳城市试点,积极开展低碳城市(镇)、低碳企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低碳试点社区建设,支持省级低碳社区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低碳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探索社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有效模式。(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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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

(1)加快低碳技术的R&D和示范。充分利用京津科技创新资源,优先支持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海洋等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研发,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重点,支持和引导低碳技术孵化器建设,鼓励利用现有政府投资资金,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等市场资金加快低碳技术进步。(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二)加大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配合国家更新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和节能减排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促进政府、行业、学术和研究的有效结合,鼓励我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加大大学校园、企业孵化器和高新区对低碳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省科技厅)

第六,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1)加快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我国颁布《碳排放交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后,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配套管理措施,完善了碳排放交易政策体系。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对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电力、航空空8等行业企业实施碳排放配额管理控制度。加强与北京的合作,依托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我省碳排放交易平台建设,启动我省碳排放交易。建立科学合理的碳排放配额市场调控和抵消机制,探索多元化市场交易模式,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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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碳排放交易的支持能力。加快建立碳排放交易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系统建设,构建国家、省、市、企业互联互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系统。加强碳排放交易支持机构建设,支持省级工程咨询研究所、省级节能监察中心、河北科技大学等机构开展专业咨询服务,建立支持机构评价体系。(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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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一)开展温室气体控制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制定符合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建筑低碳运行标准、碳捕获、利用和储存标准。及时审核发布相关标准,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标准体系。开展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及时建立节能地方标准项目,尽快审批发布节能地方标准。(牵头部门:省发改委、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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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和核算体系建设。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完善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和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定期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施重点企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平台建设,继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数据支持。(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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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关键领域气候变化影响的研究。对农业、林业和海岸带等典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气候变化事实、极端天气事件变化的检测和归因进行量化影响,完善北京、天津和河北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旱涝)数据产品的基础数据集。编制并发布河北省极端天气事件监测、气候变化监测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年度公报。实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开发利用潜力评估和气象灾害分布评估,为全省贫困县沟壑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发展等扶贫项目提供优质气象服务。(牵头部门: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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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机构和人才建设。加强决策支持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河北省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决策参考。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力建设,充实各市专门机构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等各个领域和方面的国内外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人员交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河北“十三五”:大力压减煤炭消费 建立碳排放评价机制

八、完善政策机制保障措施

(a)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并按职责分工实施。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二)增加资本投入。各地要围绕实现“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各类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牵头部门:省财政厅)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加强绿色信贷的引导和推广,化解产能过剩,实施支持和控制的差异化信贷政策,推动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三)建立评估机制。考虑功能定位、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因素。分类确定了各城市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十三五”期间,唐山、邢台、张家口、邯郸、承德和石家庄的碳排放强度下降22%,沧州、秦皇岛、保定、定州和辛集市下降21%,廊坊和衡水下降20%。制定城市碳排放强度减排目标评估方法,完善统计和监测体系,建立问责制度,每年评估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结果向公众开放,并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建立碳排放控制目标预测预警机制。(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河北“十三五”:大力压减煤炭消费 建立碳排放评价机制

(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和指导。依托省内高校,加大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相关学科建设和发展力度,鼓励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学科群建设。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通过讲座、报告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气候变化知识,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低碳意识。做好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

标题:河北“十三五”:大力压减煤炭消费 建立碳排放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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