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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3月27日电(记者雷蕾)近日,“80后”民警尹谋谋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0多万条,非法获利6.3万余元。他被判入狱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大兴安岭18站林区基层法院处以罚款。

2015年6月,警察尹谋谋发现有必要在网上购买个人信息,于是他将裴谋谋添加为qq好友,并就网上出售个人信息的价格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2016年3月至11月,尹谋谋使用公安局发放的公安网络电脑和公安数字证书,通过国家综合调查系统,按照裴谋谋的要求,多次查询市民个人信息,卖出50多万张,收到赃款6.3万余元。

大兴安岭林区第十八站检察院公诉部门接到此案后,认真审查了案卷,发现裴牟牟牟某供认的尹牟某的qq号码与qq昵称不符。公诉机关要求调查机关补充尹谋谋和裴谋谋的电脑和手机聊天记录以及传输文件记录,最终认定与裴联系的qq号码是尹谋谋使用的两个qq号码之一。该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和证据体系,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使案件得以顺利进行。

民警利用履职便利出售50余万条公民信息获刑

负责此案的十八厂林区检察院检察员指出,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整合原有相关罪名的基础上,重新确立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推进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保护。《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刑法》第253-1条第三款规定,以其他方式窃取或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民警利用履职便利出售50余万条公民信息获刑

检察官建议,除了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外,广大公众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通过设置密码、多重密码、动态密码等增加信息窃取的难度。,以保护重要和关键的个人信息。此外,公民应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要随意丢弃个人信息,以免个人信息意外泄露。

标题:民警利用履职便利出售50余万条公民信息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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