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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熊峰白洋)鉴于夏季天气炎热,火灾隐患增多,公安部20日发布了夏季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和社会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落实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水平。

单位和住户应及时检查和更换破损和老化的电线,正确敷设电线,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和过载保护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

居民应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严禁私自拆除、改装或迁移。当室内燃气设施或器具损坏或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报告维修。

使用电动汽车应选择合格产品,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避免车辆暴露和下雨。充电时间不应过长。请勿在高温和高热环境、楼梯间和安全通道充电。

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安全出口和消防设备的位置,熟悉疏散路线;发生火灾时,保持冷静,浸泡毛巾、衣服等。捂住你的鼻子和嘴巴。选择最近的出口有序撤离。不要乘电梯。

严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罐装喷剂等受热易爆炸的物品;车主应定期保养车辆,防止电线老化和接触不良;应定期检查车载灭火器,以确保其有效且易于使用。

文物和古建筑应完善消防设施,谨慎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超负荷用电和乱接电线;要严格执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检查,严格管理用火,防止火灾发生。

Ktv、电影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装饰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自接电线、非法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加强值班检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和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齐全、易用。

此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应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力量和应急机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气产品和电气线路的安装和敷设,定期维护和检测,有效预防电气火灾。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韩

标题:公安部发布夏季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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