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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林雄、王华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6日宣布,2017年涉案北京品牌乘用车司法处置第二阶段将立即启动,共有19辆车参与。公众可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得北京法院扣押的客车所有权,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

据了解,北京品牌乘用车司法处置继续采用“最高限价招标模式”,以车辆评估价格为处置起始价格,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格的150%。买方是限定价格范围内的最高出价者。当多人报最高限价时,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将根据统一设定的条件自动确定最终买家。统一的设置条件是:参与北京小公共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的投标人以最大的累计震动次数成为最终买方;多个投标人的累计下注数相同,在北京小客车指数控制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时间最早的投标人为最终买家。

北京法院启动2017年第二期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 19辆车辆参与

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共有19辆北京牌乘用车参与了司法处置。其中,最高评价价为27.05万元的丰田车,最低评价价为6.42万元的长安车。

据报道,已通过北京小公共汽车指数控制系统考试但尚未中标的个人可以在交纳保证金后报名参加投标。按规定中标后,买受人可在有效期内持北京市高院和指数管理机构联合出具的《北京市小客车司法处置过户登记确认通知书》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车辆原车牌号码不予保留。

此外,投标人必须具备客车摇号资格,即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已在北京市客车指标控制系统中获得有效应用代码并经过验证,但尚未获得车辆配置指标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标题:北京法院启动2017年第二期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 19辆车辆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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