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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不能按照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缴纳担保税、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机关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依法强制执行。但是,有些行政强制应当由税务机关自行执行,有些则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何区分它们,本文做如下分析。

税收保全措施不得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税收保全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法》所称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冻结存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除法定税务机关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税收保全措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因此,税收保全措施由法定税务机关执行,不得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除上述税收保全措施外,《税收征管法》还规定了防止出境的措施,即“纳税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需要出境,在出境前未结清税款和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笔者认为,这一措施实质上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也应属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由税务机关发起,出境管理机关实施。

税务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如何确定

特定税种和滞纳金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款和滞纳金是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一概而论。《税收征管法》第37条、第38条、第40条、第41条和第55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对税收和滞纳金的行政执法权,执法对象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根据《行政执法法》第13条,行政执法由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为法律,《税收征管法》可以设定税务机关的行政强制。《税收征管法》未设定税务机关行政强制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如何确定

因此,《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对税收和滞纳金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当事人的罚款,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不履行税务机关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赋予税务机关选择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利。但是,《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如何确定

由此可见,《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行政机关无权选择行政强制。这两条法律之间有冲突,该如何处理?依我看,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可能会被驳回。

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税款和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其他地方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税收征管法》仅规定,税务机关应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欠缴或未缴的税款和滞纳金,以及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欠缴的保证税款和滞纳金进行强制执行。不清楚哪个主体将对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未缴税款和滞纳金进行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对于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如何确定

非税收入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征收的非税收入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费和社会保险费。如果付款人不按规定付款,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规定如下:

1.教育附加费。《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地方教育副刊。《关于统一地方附加教育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仅规定了2%的征收标准,未明确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

3.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字[1997]95号)第十一条规定,文化建设费的征收管理按照国家营业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4.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人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收。

综上所述,鉴于上述四项费用的征收管理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即使个别文件中明确提到了流转税的征收管理,也应当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此类费用的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如何确定

(作者:江苏省兴化市地方税务局)

标题:税务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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