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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收紧资产管理行业渠道业务的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在监管部门的沉重打击下,渠道业务的分红逐渐结束。5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周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笑君首次提到将全面禁止渠道业务,并强调不应转移管理责任。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监管的重点不仅仅是基金行业,包括经纪资产管理、基金公司和基金子公司在内的整个资产管理行业都将面临巨大的监管压力,这也意味着资产管理行业的渠道业务将被监管完全“封锁”。

通道业务遭监管全面“封杀”

收紧渠道业务已成为近年来监管部门的主旋律。然而,由于资产管理行业渠道业务的规模和数量巨大,监管给了机构一个调整业务的缓冲期。近年来,全面收紧渠道业务的问题已被监管部门提上日程,降低渠道业务管理规模迫在眉睫。

在中国证监会举行的最近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在公开通报了新和基金因对特别账户业务缺乏风险控制而未能弥补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罚结果后,首次提到将全面取缔渠道业务,并强调不应转移管理责任。“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业务的原点。所有资产管理人都不应从事所谓的转移管理责任的渠道业务,应坚持合法、全面、严格监管的理念。证券基金运营机构经营管理混乱,合规风险控制不到位,因重大风险或风险溢出而不履行职责的,依法严格问责。”张笑君在会上说。

通道业务遭监管全面“封杀”

所谓“渠道业务”,顾名思义,就是一条便于资本进出的管道。以产品形式反映资金使用情况。渠道方发行融资产品,渠道方收取渠道费,融资方获得资金,但通常存在杠杆操作,实际投资者享有杠杆的收益和风险。国内金融领域的渠道业务大多围绕银行资产上市进行。对银行而言,任何能够使其逃避监管、转换资产负债表内外资产的渠道和平台都是渠道业务,包括各种现有或未来的非商业银行金融参与者,如经纪、保险、信托、pe和投资银行,它们都可以成为“渠道”。

通道业务遭监管全面“封杀”

从资产管理计划渠道业务的合作模式来看,主要分为银行信托金融合作、银行间支付与还款、票据购买与转售、票据信托、信托受益人购买与转售、信用证信托、银证合作、银基合作、信用划拨、债券承销和银行保险银行间质押贷款等十一类。值得一提的是,渠道业务具体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权仍在银行手中,而经纪基金等机构只是充当渠道,渠道业务的核心是管理职责的转移。由于渠道业务的嵌套式资产管理模式,产品结构复杂,管理者很难根据单个渠道产品的运营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存在风险,这也为快速扩张的渠道业务埋下了违约和打雷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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