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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6月26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非法减持的处罚更重、更快

深圳证券交易所26日在热线问答中表示,对于违规行为将酌情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相关股东和董事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是对违规减持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第三,涉嫌违法违规减持行为应上报中国证监会进行调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有四种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减持股份

深交所26日在热线问答中表示,股东违法减持有四种主要的禁止情形:第一,在对涉嫌证券期货犯罪的上市公司或大股东进行调查或调查期间,大股东在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判决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第二,如果董在上述期间涉及证券期货犯罪,他不得减持股份。

三是大股东董、在被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第四,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达到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以及上述单位的一致行动,在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司股份终止或恢复前,不得减持股份。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26日晚可能影响股价重要财经证券资讯速递(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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