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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向李福明提起公诉,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正义网北京6月5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报道,日前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李福明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依法通知被告人李福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审问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被告人李福明作为国家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金额特别巨大。 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必须依法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要闻】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李福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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