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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湖南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通报说,去年4月23日20点40分左右,经济开发区旭园路“○○修脚”店发生故意杀人事件。

受害者姚某(男,55岁,岳阳县荣家湾人)在该店洗脚期间,与修脚工任某(男,36岁,湖北省随州人)发生了麻烦,嫌疑人拿着某刀杀害了受害者姚某。


现在,嫌疑人之一被警察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岳阳县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24日下午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死者是岳阳县政府办公室的前副主任。 据商家透露,纪委调查姚海,姚海已经“双开”。

根据公开资料,姚海出生于1963年5月,岳阳县元麻塘镇人,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5月从事,岳阳县元康王乡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岳阳县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常务副书记、岳阳县交通局党委书记、 年5月至年11月担任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年12月担任岳阳县政府副主任。

新京报记者观察到,去年2月湖南省纪委转发了岳阳县纪委的通报:岳阳县政府副主任姚海涉嫌严重违反纪律,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年5月,姚海被岳阳县纪委“双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据双开通报,姚海收到岳阳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时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礼金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入股做生意的生活纪律,违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产生不利影响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使他人财产

姚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党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撒手,性质差,情节严重。 涉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决定向姚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根据中国审判文件网《姚海滥用职权,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年4月27日,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嫌疑,由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住处监视,同日由汨罗市公安局执行。 年5月27日,在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下被逮捕,第二天由汨罗市公安局执行。 年2月12日,经本院决定接受保候审,同日,由汕罗市公安局执行。

【要闻】湖南岳阳县政府办原副主任被杀,此前被判3年缓刑5年

年7月,汴罗市人民法院宣判:

一、被告人姚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款2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款20万元。 (宽限期自判决明确之日起计算。 罚款在本判决生效后10天内缴纳给本院,逾期强制执行。 )

二、被告人姚海自愿归还的赃物人民币50万元,没收,交付国库。

到目前为止的8月,姚海还是岳阳县交通局局长时,通过电话辱骂市民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被读者称为“骂女局长”。

据媒体报道,去年8月15日,姚海现场解决了交通事故。 两天后,8月17日下午2点,伤员李某给姚海打电话,拨了好几次姚海也没有回应。 李某添麻烦,对电话骂了一句“这个杂种为什么不接电话”。 正好这个时候姚海接了电话,听到这句话,然后在电话里骂:我是你老×的,你来老子杀了你。

大约30分钟后,另一名伤员邹某给姚海打电话,姚海再次骂了市民李某。 这段对话被邹某录音,挂在网上。

后来姚海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网上的录音是与邹某的对话,“父亲去世早,我妈妈80岁了,我决不允许骂我妈妈,所以我很

他还说,他已经40,89岁了,脾气不好,说“臭”。

【要闻】湖南岳阳县政府办原副主任被杀,此前被判3年缓刑5年

新京报记者许腾飞何强实习生李京统校对: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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