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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月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发放和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旨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的消费和利用,进一步完善风电和光伏发电补贴机制。

通知建议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制度。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是完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降低国家财政资金的直接补贴强度,对凝聚社会共识、促进能源转型具有积极意义。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国家绿色电力证书发放和认购平台上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作为绿色电力消费的证明。根据市场认购情况,从2018年开始,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评估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将适时启动。

三部委发文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

该通知还提议尝试为可再生能源颁发绿色电力证书。绿色电力证书是国家颁发的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唯一识别码的电子证书,是确认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绿色电力消耗的唯一凭证和属性证明。今后,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下同)将发放绿色电力证书。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根据项目审批(备案)文件、电费结算、电费结算和银行转账凭证,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绿色电力证书,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每月进行绿色电力证书的验证和发放。

三部委发文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

通知还规定要完善绿色电力证书的自愿认购制度。绿色电力证书已于2017年7月1日正式签署。认购价格由买卖双方根据不高于证书相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金额协商或招标确定。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力将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绿色电力证书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向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机构和个人发放证书。

标题:三部委发文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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