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8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5日

4月5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限购住房的区域为霸州市,限购住房和差别住房信贷政策正在实施。非本地户籍家庭必须在申请购房之日起2年内在霸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并购买首付比例不低于50%的一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河北霸州:非本地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首付不低于50%

当地户籍的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并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拥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如果他们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以改善居住条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对于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当地居民,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购买程序将暂停。对自申请购房之日起2年内在霸州市取得居住证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外来人才、非本地户籍家庭,参照相关证明文件执行本地户籍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实施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支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60%。暂停接受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轮候制度。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河北霸州:非本地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首付不低于50%

地址:http://www.og5o.com/ppzx/7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