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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电-四川省保监局昨天公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显示,该公司销售人员在销售“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过程中向投保人支付了7.7万元补贴,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

四川保监局表示,中国人寿德阳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中国人寿德阳分公司进行警告,并根据《保险销售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处以1万元罚款。

标题:中国人寿德阳违法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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