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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集中力量救治农村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

个人缴纳的合规费不得超过3000元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发布了《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特殊治疗实施方案》,整合了全省医疗、医疗保险和救助资源。2018年底前,对已办卡的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和民政部门核定的农村特困人口及低保对象给予集中处理。根据该计划,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可在指定医疗机构先治疗后付费,并可进行一站式即时结算。个人支付的依从性医疗费用不得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由当地县级政府支付。

甘肃集中救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

根据《方案》,各地要按照“村诊断调查、县(市、区)级建帐、市(州)级逐级考核、省级逐级考核”的工作流程,在今年6月5日前建立治疗账户。为了保证质量,方便病人,规范管理,确定了诊断和治疗的指定医院和疾病。原则上,定点医院设在具备相应诊疗条件和治疗能力的县级医院和市级医院。对于县级医院和市级医院不具备诊疗条件和治疗能力的疾病,可在省级医院设置。各级定点医院应建立会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定期复诊等工作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等方式开展治疗工作。按照“保基础、保底线”的原则,制定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优先选择安全、有效、经济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根据账户登记的病人病情,有计划地将病人组织到县内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各定点医院应为农村贫困和重病患者开辟绿色通道,为实施医疗救治提供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

甘肃集中救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

《规划》提出,农村50种重大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在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质量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临床诊疗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已确诊的农村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将在省、市、县、乡、村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时免交押金,出院时只支付自己的费用。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患者可以在出院当天自行结算费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法规,大病患者经过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和救助后,个人自付依从性医疗费用控制在3000元以下,有效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记者易)

甘肃集中救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标题:甘肃集中救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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