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04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8日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农业部近日发布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农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建立全国休闲农业和农村旅游示范县(市、区),通过培育品牌、树立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指出,在创建过程中,各地要以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为目标,着力规范和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进一步探索发展规律,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标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越、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民族休闲农业

农业部: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拟创建的示范县(市、区)应具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人文历史,将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有机结合,探索发展农民利益的有效联系机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带或集聚区,规划科学,配套政策完善,工作体系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基础条件完备,发展成效显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整体上打造出在整个区域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整体发展水平较高的地级市(州)。

农业部: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安排,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和程序进行创建和申报。农业部将通过材料筛选、专家综合评审、随机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方式确定示范县(市、区),并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各地要以示范工作为契机,完善配套政策,认真总结宣传,加强引导和监督,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农业部: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全文。

标题:农业部: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地址:http://www.og5o.com/ppzx/8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