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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1月19日,

据《广州日报》媒体报道,根据深府办[2016]28号文件,深圳市国土资源局起草了《商品房预售及现售价格管理操作规程》,申请预售的项目为首次申请预售。其公寓类型的平均申报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同类公寓的平均销售价格。如果周边地区没有类似项目的参考,可以参考周边地区类似二手房的价格;申请预售的项目分期开发后申请预售的,其户型申报平均价格不得高于项目前期实际销售价格。

标题:深圳规定商品房和公寓申报均价不得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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