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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

1月24日,中网财经今天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他说,《意见》特别强调,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必须坚持“优中有优”的原则,通过严格的监督和考核,补充耕地和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是对等的

曹说,《意见》按照“控制占用、调整模式、核算大账、区别对待”的思路,提出了改进和规范占用与补偿平衡管理的新政策措施。“控制占用”是指减少新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从源头上减轻占用与补偿平衡的压力。“调整模式”是指改变补充耕地的模式,尽量减少未利用土地的开发,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落实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大帐”就是从单纯强调项目联动到计算明细到考虑区域平衡来计算大帐,从而更好地落实地方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差异化”是指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和项目差异,实事求是地解决占用与补偿平衡的难点,构建“县平衡为主,省调整为辅,国家总体规划为辅”的占用与补偿平衡新格局。

曹卫星: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坚持“占优补优”原则

曹指出,《意见》明确提出,开发补充耕地是法律规定的具体落实,是在当前后备资源不足、土地占用与后备资源需求不匹配的情况下,为解决部分省市和部分国家重点工程占用与补偿的平衡问题而采取的改革措施。

曹强调,在实施国家补充耕地总体规划的过程中,要按照《意见》确定的原则和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首先,严格限制总体规划的范围。立足资源禀赋,实事求是,科学评估论证,严格控制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省份和重大建设项目。二是严格控制总体规划规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坚持省内平衡,控制国家补充耕地总体规划规模。三是发挥利率杠杆调节作用。制定国家总体规划标准,分地区、分类型补充耕地。通过征集国家补充耕地总体规划,集中资金到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省份,统筹安排补充耕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第四,严格监督,规范管理。明确国家补充耕地统筹要求,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监督落实考核奖励措施。

标题:曹卫星: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坚持“占优补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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