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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部下发通知,对严重违法、不可信赖、超载、超载运输行为及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界定。根据通知,将严格界定严重违法和不可信赖的超载运输行为及相关责任主体。如果货运车辆一年内非法超载三次以上,应将其列入严重非法超载运输不可信赖方名单。

这也是中国首次严格界定超载行为。多年来,卡车超载已成为一种慢性社会疾病,严重危及交通安全。

超载运输大大降低了车辆的安全性能,增加了车辆的危险因素,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研究表明,当超限率达到100%时,制动距离和危险系数增加80%。目前,道路货运车辆占我国机动车辆总数的8%,但由货车超载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比例高达28%,约50%的重大伤亡道路交通事故与超载有关。

据统计,在过去10年中,统计的96起事故中,死亡481人,受伤361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5人,受伤3.7人。死亡率极高,超限运输已成为道路交通的“第一杀手”。由于车辆超载,支付保险变得非常困难,这对发生事故的司机的家庭来说也是一场灾难。

认识到危害的严重性,近年来,中国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控制超载的力度。从实际效果来看,效果相当明显。通过超载控制,道路更加顺畅,交通效率得到提高。数据显示,近五年来,我国干线公路的路况水平提高了1.88%,通过控制超载,使用寿命延长了0.5年。运输效率的提高也降低了运输企业的时间和运输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向超限超载行为“亮剑” 违规者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

然而,在许多地区,运输公司和个体运输商仍然不得不改装和超载,即使他们冒着因违反规定而被罚款的风险。

目前,我国超限治理主要是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治理方式包括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

行政手段主要依靠超限检测站实施的卸载和处罚措施。由于我国公路里程长、覆盖面广、路网日益发达,执法力量难以完全控制和控制,这意味着无法形成足够的威慑力量。经济手段是按重量向收费公路上的卡车收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超限行为,但由于收费公路仅占总里程的不到4%,总体治理效果仍然有限。

因此,除了加强执法,相关部门还应不断创新管理方法。通知强调,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加强对不可信赖方名单结果的应用,并将其作为实施共同处罚的重要依据。不可信方名单自公布之日起2年内从“信用交通”网站公告栏中撤销,相关信息记录在后台保存。对于不可信任方名单上的货运车辆,在联合处罚期间,他们将不能享受免车辆通行费的“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记者齐辉

标题:向超限超载行为“亮剑” 违规者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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