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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2月20日电-2月17日,上航科技再次发出通知,称该公司在申请新三板上市过程中,因接受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被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罚款5万元。同时,上航科技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后,由于相关人员未及时通知董事会,未能及时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根据公告,上杭科技接受了佛山市亿年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年公司”)开具的金额为40万元的服务发票,该服务发票于2013年1月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上航科技表示,发票来自与供应商有业务往来的怡安公司,该公司将发票冲抵作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由于一念公司是空空壳公司,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向他人虚开发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依法作出了上述处罚。

上航科技表示,公司收到供应商的上述发票纯属运气,未能满足合同对方名称与发票开具方名称一致的要求,违反了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然而,上航科技表示,该公司无意接受虚假发票来避税。

上航科技于2016年3月14日在新三板上市,目前通过协议转让。该公司主要从事idc及其增值服务。

标题:尚航科技挂牌过程中存在税务违规 称处于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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