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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规定,运营商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或干扰其他运营商在互联网领域的正常运营。例如,未经同意,在其他运营商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中插入链接,并强制目标跳转。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月22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会上,《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会议审议。这也是24年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一次修订。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共分5章33条。有35个修订草案。
鉴于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草案补充和完善了应当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例如,在商业贿赂方面,除了交易对手之外,草案还规定经营者不得贿赂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同时,除非有证据证明这是一个员工的个人行为,如果经营者的员工利用贿赂为经营者寻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爱情基础、净资产、信息),则应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
草案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商业秘密所有人的雇员和前雇员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增加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增加了。律师、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也有义务对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增加了关于互联网上不公平竞争的条款。这部分内容在之前的修订过程中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草案规定,运营商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或干扰其他运营商在互联网领域的正常运营。例如,未经同意,在其他运营商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中插入链接,并强制目标跳转。事实上,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交通劫持。
另一个例子是误导、欺骗,迫使用户修改、关闭或卸载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
此外,还包括干扰或破坏他人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与其他运营商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恶意不兼容等。
标题:反不正当竞争法24年首次大修 增加针对互联网行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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