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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支持金融创新与加强金融监管的关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肇星表示,要加强和弥补金融监管体制和制度的缺陷,使一切金融活动和金融风险都在制度和制度的监管范围之内。

王肇星是在3月24日举行的2017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发表上述言论的。

在谈到当前金融创新是否过度时,王兆兴表示,近年来的金融创新一方面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增强银行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提高对金融消费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许多金融风险和金融混乱,给金融体系和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带来一定的冲击甚至威胁。

他认为,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为金融消费者服务、风险可控、监管有效的金融创新还远远不够,这体现在有助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Aiji、净值、信息)、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中国金融由大国向强国转型的金融创新上。然而,一些虚假金融创新、虚假金融创新和非良性金融创新逃避监管,进行套利,导致金融风险扩大、金融自我循环、脱离现实和金融自身泡沫。这些创新应该受到限制和监管。

银监会王兆星:将所有金融风险纳入监管范围

(此前,《财经》对海外华人债务升级事件中涉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做了深入报道。参见《财经》关于风险管理创新的封面报道)

同时,王肇星表示,在防范金融风险的背景下,要继续大力推进金融创新,鼓励和发展金融创新,提升经济、金融乃至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特别是有利于增强对实体经济服务能力、提高金融消费者服务质量的创新。大力推进有利于银行规避风险、控制风险、抵御风险的金融创新。

在谈到银行监管者的角色和责任时,王肇星指出:我们应该判断和识别哪些是有益的、良性的金融创新,哪些是我们真正需要和期待的,哪些是虚假创新、虚假创新和非良性创新。他说,作为银行监管者,有必要加强和填补金融监管制度和规则的缺陷,填补空金融规则、制度和标准的空白,使所有金融活动和金融风险都在金融规则和制度的监管范围之内。同时,银监会将加强与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沟通与协调,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机制,促进有效的信息共享,消除空监管真相和空.监管真相

银监会王兆星:将所有金融风险纳入监管范围

王肇星进一步指出,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体系、机制、手段和工具。从董事会到管理层,必须有效识别和控制财务风险。此外,银行监管部门必须能够及时有效地识别和评估各种金融活动、金融业务和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然后要求银行提高识别和防范这些风险的能力,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增加拨备和增加资本。

银监会王兆星:将所有金融风险纳入监管范围

(财经记者晓寒/文远曼/编辑)

标题:银监会王兆星:将所有金融风险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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