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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保持“高压”。部长级非法集资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25日表示,正在研究起草《非法集资处置条例》,使非法集资的法律界定清晰、责任分工合法、查处主体明确,实现了非法集资的全链条、全渗透综合治理。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征求了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此外,相关部门将于5月至7月组织省(区、市)政府对投资咨询、理财、第三方理财及担保等投融资中介、同业拆借平台、第三方支付及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本地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专项调查。

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非法集资 5月至7月开展风险排查

推动出台关于非存款贷款机构的法规

非法集资和“泛融资”的专业化趋势明显。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去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来看,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利用p2p平台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网上众筹领域非法集资诈骗数量不断增加,网上私募基金非法集资活动频繁,商品交易市场混乱现象频繁。

目前,网络平台上非法集资的组织结构日趋严格和专业化。在迎合国家政策的幌子下,依托具体项目、债权标的物和抵押物,业务流程和合同文本更加专业、规范,手法更加新颖、混乱,投资者更加难以识别。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不惜代价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包装和宣传,并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在平台上”制造声势。

非法集资的新方法不断涌现,往往与网上宣传和网下推广相结合,利用互联网发展人们的加入,从而在短期内疯狂集资。一些非法企业租用高档写字楼来显示他们的“实力”。一些不法分子让投资者知道商业宣传活动从公开、半公开到“地下”活动,利用亲友之间的信用进行转移和传播。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部门、各地区已基本摸清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基础,清理整顿工作正在稳步有序进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不会改变或取代现行的非法集资处置制度。对于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各地将移交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进行查处。央行将积极推进《非存款贷款机构条例》的颁布,继续依靠反洗钱系统做好非法集资监管工作,并与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一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共享,建立信守承诺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非法集资 5月至7月开展风险排查

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风险调查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证券期货基金经营者非法集资的风险相对较小,但私募股权基金领域存在一定风险。近年来,中国证监会通过风险调查和现场检查,发现多起私募股权基金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涉及金额数千万元至数十亿元,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深圳等地区。私募股权基金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事件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滥用注册信息和非法信用增级。非法组织利用私人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身份,故意夸大和歪曲宣传,误导投资者,通过合法运作向公众筹集资金。

多部门联手重拳打击非法集资 5月至7月开展风险排查

第二,非法集资的特点突出。以私募股权基金名义非法集资案件与一般非法集资案件的行为特征高度一致,如承诺保护收益甚至高回报;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网络媒体和销售渠道公开宣传和推广不明物品;投资门槛低,期限错配,新的还是旧的;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投资者人数限制。

第三,非法组织成群活动。互联网金融、p2p、众筹、小额贷款、私募股权基金和集团内其他业务相互交织、渗透、混业经营。这些业务涉及银行监管、证券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多条监管线。仅从私募股权基金业务上很难透视非法集资的本质,非法活动的隐蔽性和风险传递性更为突出。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为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保护公众利益,中国证监会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风险排查和投资者教育,将非法集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首先,完善监管规则。中国证监会先后颁布了《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管理业务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指引。

二是完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首先,加强对证券基金(Aiji、净值、信息)运营机构的日常监管,持续督促各证监局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的工作;二是协调各方监管力量,组织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等检查,切实提高经营机构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明确监管红线;三是出台《关于加强私募股权基金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通知》、《私募股权基金监管与合作指引》等工作制度,加强私募股权基金行业风险监管,提高发现和应对行业风险和问题的能力;第四,加强私募股权基金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对私募股权机构和员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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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专项调查,防范和控制行业风险,开展股权众筹、私募基金和场外资金配置风险调查。

第四,加强对非洲的宣传教育。印发《关于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做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织中国证监会开展“防止非公开进入社会”和“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指导12个地区保监局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领域和高案件重点人群的非法集资进行防范和处置,实现检查的全覆盖。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对非法集资的调查、监控和预警,及时化解存量风险,逐步降低增量风险,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实现非法集资风险的早发现、早识别、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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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跨区域风险监控和防范工作

据统计,去年公安机关共立案1万多起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近1400亿元。去年,此类案件的平均案件价值达到1365万元,其中100多起案件超过1亿元。前10个省共报告新发病例3562例,总金额1887亿元,分别占全国新发病例总数的69%和75%。

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与SAIC和央行合作,研究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事后监管和金融广告管理问题,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与NDRC合作,研究将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员列入金融不可信人员黑名单,对参与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实施联合信用处罚。督促和引导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和完善大数据监测、社会化网格化管理监测等机制,进一步开展非法集资举报和奖励工作,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推动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的监控和预警力度,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金的监控和分析。推进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着力解决跨地区风险监测和防范,做好国家重大风险分析、判断和预警工作。(记者陈莹莹·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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