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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5月17日电(记者赵雨菲)记者从重庆海关了解到,海关总署出台了10项新措施支持中新(重庆)战略互联互通示范工程,涵盖建设物流枢纽、完善开放平台、优化监管服务、优化经营环境、支持现代服务经济发展五个方面。

据报道,在建设物流枢纽方面,海关支持重庆依托“重庆-新欧洲”通道发展多式联运和国际转运业务,支持建设覆盖东南亚的国际物流通道,支持加密重庆至Singapore/きだよ 0。

同时,海关还将支持重庆在中新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完善开放平台。例如,支持重庆借鉴新加坡经验,开发建设具有内陆示范意义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逐步将果园港等长江沿岸重要港口纳入开放港口范围,允许通过铁海联运和江海联运方式在指定口岸之间办理车辆进口通关手续。

在深化通关合作方面,海关支持“重庆-新欧洲”大通道沿线各国海关交流运输工具和舱单信息,相互认可监管,支持采取“货物提前申报、到货检验放行”的通关模式,进一步提高货物通关效率。

此外,在优化经营环境和支持现代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海关推出了减少口岸通关站点数量、探索实施海关稽查监管成果互认、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中推进无纸化通关、对进口货物实施“税收担保、集中纳税、代扣代缴”和对出口货物实施“简化申报、清单核查和汇总统计”的海关监管模式等措施。

中新(重庆)战略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是继苏州工业园区和天津生态城之后,中新之间的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该合作项目以金融服务、航空、运输、物流和信息通信技术为重点,旨在实现内陆地区物流成本和融资成本的“双降低”。

重庆海关副署长李宇表示,这些新措施将优化中新重庆项目物流运作模式,优化重庆港口开放功能,促进开放平台建设,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推动重庆新贸易发展,将有效推动中新重庆项目的推进。

标题:海关出台十项举措助力中新(重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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