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26字,读完约4分钟

记者笔记

我们的记者张伟

最近,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沪深两市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规定。新规定的出台旨在引导大股东和董事规范、合理、有序减持,促进上市公司稳定运行,回报中小股东,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a股市场参与者的利益严重分化。一方面,重要股东和董事、监事等少数股东获得巨额利润,另一方面,以中小股东为代表的二级市场持股股东难以赚钱,甚至遭受重大损失。在这种异常的利益格局中,混乱频繁,其中,大股东的清仓式减持和悬崖式减持对市场的稳定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大股东和董事监事利用“高交割和转让”推高股价,减持股份,这对二级市场也有负面影响。

减持新规遏制多重乱象

201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规定》,明确规定3个月内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然而,其他减持方式,如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将不会受到影响。过去一年多来,大股东主要选择减持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存在“过桥减持”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约束。

减持新规遏制多重乱象

此次推出的减持新规最大的特点是“全面套牢”,突出引导大股东和董事有序减持,减轻二级市场压力,鼓励和倡导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

与2016年1月的减持规定相比,新的减持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还包括特定股东的减持,即除大股东以外的股东减持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新法规增加了一些标准化削减的要求。一是90天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二是解禁后12个月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减持不得超过其持股比例的50%;三、如因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导致大股东身份丧失,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的要求。此外,在计算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减持比例时,将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者的股份合并在一起。与2016年1月相比,这些规定取得了重大进展,这将大大降低总削减规模。其中,新的减持规定适用于特定股东,可以避免非公开发行股票解禁后短期内大规模减持的影响。

减持新规遏制多重乱象

新规定规范了董的减负行为,遏制了其通过辞职规避减负规则的“恶意减负”行为。如董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应继续遵守其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开公司后六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新的减持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例如,在减持的时间间隔内,当减持次数超过一半或减持时间超过一半时,大股东董、应披露减持的进展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减持至公司股份总额1%的,应当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在减持时间间隔内,如果上市公司披露高交割或计划并购等重大事项,大股东和董事监事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此次减持是否与重大事项有关。这些要求将使大股东董和的减持过程更加透明,防止他们利用信息“准确减持”。

减持新规遏制多重乱象

最近,a股处于低迷状态,创业板指数创下两年多来的新低。在此背景下,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的减持规定,这将有助于稳定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与2015年7月a股出现异常波动时发布的半年减持禁令相比,新的减持规定从根本上讲是规范和约束的。新规不仅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股东转让股份的应有权利,有助于改变股票市场的非正常利益格局。

减持新规遏制多重乱象

可以相信,新规将遏制股市的多重混乱,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维护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

标题:减持新规遏制多重乱象

地址:http://www.og5o.com/ppzx/14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