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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法院因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

新华社上海6月17日电(记者兰天鸣)记者17日从上海市普陀区法院获悉,该院16日依法未经公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贿赂儿童案件,17日法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受害

上海警察7月3日通报,王某嫌疑人(男性,57岁,江苏人)、周某嫌疑人(女性,49岁,江苏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普陀警察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城控股有限公司于去年7月3日晚发表公告,确认董事长王振华被刑事拘留。 年7月10日,普陀区检察院因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王振华、周燕芬逮捕。

【要闻】上海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

据介绍,普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共同议院,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送诉状复印件,告知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查阅了所有的文件。

在审判中,辩论双方各自出示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质量证明,并逐一发表讨论意见。 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在法庭上作了最后陈述。

该案件审判长表示,法院称,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但不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没有其他恶劣的情节。 被告人王振华对未满12岁的受害者实施猥亵行为,受害者受轻伤的二级严重后果,必须依法受到重罚。 被告人王振华在案件后及审判中拒绝坦白猥亵犯罪事实,可以酌情受到重罚。

【要闻】上海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

我们知道审判分两天进行,整个审判持续了16个小时。 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过共同议院评议,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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