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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宋喆因被判刑6年不上诉而生效

新京报(记者刘洋) 10月18日上午,据北京市高院官方微信报道,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事件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宋喆、修雨乐因犯有妨碍职务罪,分别被判处6年徒刑、3年徒刑。 新京报记者今天从知情人士那里得知,因为两人都不上诉,所以现在这个判决生效了。 这意味着宋喆被送进属地监狱服刑。

【要闻】宋喆获刑6年 因其不上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从被告人宋慧年到年在王宝强(上海)电影文化事业室工作期间,担任总经理和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方便,单独或与被告人修理雨乐,使用虚报演出、广告宣传费的手段,王宝强事业室演出、广告 其中,修雨乐参与占领了167.5万元。

【要闻】宋喆获刑6年 因其不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作为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财产的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形成了协议,为了帮助它构成了宋喆的共犯。 两人平均构成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巨大,必须依法处罚。 宋喆鉴于认罪,自愿归还所有赃物,恢复受害者的经济损失,依法给予轻微处罚。 雨乐系犯罪,自愿归还所有赃物,依法减轻处罚。 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依法归还王宝强的职工室。

【要闻】宋喆获刑6年 因其不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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