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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3月1日,

国土资源部网站称,国土资源部等三部门将于3月至8月对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改。拒绝返回矿区的煤矿,吊销采矿许可证;超层越界开采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处罚款;三个月内两次超层越界开采的,应要求当地政府关闭。

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其立即返回矿区开采,没收非法开采的矿产品和非法所得,并按规定的罚款标准的上限处以罚款。拒不返回矿区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开采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3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行动

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规定,将超层越界开采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处罚,责令煤矿停产整顿,同时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中介机构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报告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三部门:3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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