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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向婷专栏)小额贷款业作为中国普惠金融的重要领域之一,在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发展农村经济、支持小微企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已达到一万亿元规模的小额贷款行业也面临着风险增加、增速放缓、模式转变等诸多挑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前总裁梅兴宝表示,在今年两会上,他提出了“突破小额贷款体系瓶颈,加快普惠金融创新”的建议。他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运作中面临很多问题,建议确认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地位,并采取适应小额贷款公司特点的监管政策。

梅兴保委员:突破小贷制度瓶颈 采取适应其特点的监管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前总裁梅兴宝,中国经济网记者向婷照片

据公开信息显示,作为一家主要服务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和个体农户的金融机构,中国小额信贷公司在经历了前几年的爆炸式增长后,发展速度开始放缓。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673家,贷款余额9273亿元,同比减少131亿元。

根据现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而是从事特殊商品的股份制企业,但它们确实从事贷款业务。梅兴宝认为,这种法律定位与实际业务的错位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问题。首先,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享受相应的金融政策。第二,监管标准不统一。第三,跨地区经营受到限制。

对此,梅兴宝建议,应确认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地位,并采取适应小额贷款公司特点的监管政策。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业务是贷款业务,其财务属性不容否认。建议尽快确认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企业的地位,小额贷款公司应享有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有的待遇和地位。其次,对于只从事贷款而不经营存款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它们的社会贡献很大,风险溢出很小。因此,建议政府监管部门采用非审慎监管原则。

梅兴保委员:突破小贷制度瓶颈 采取适应其特点的监管政策

第三,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快推动修订后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和《非存款贷款组织条例》的颁布实施,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法可依,让小额贷款行业看到希望,促进发展。 做好小微农业金融市场供给面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梅兴保委员:突破小贷制度瓶颈 采取适应其特点的监管政策

最后,建议银监会与当地金融机构或其他小额贷款行业监管机构建立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统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监管标准和范围。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商业化经营行为,允许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独立经营,并对各种经营行为提供规范、统一、明确的监管标准。

代表成员简介:

梅兴宝,男,中国银行外部监事。梅兴宝先生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2003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裁。此前,任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湖南省经贸委副主任、中共中央研究室科教组组长、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办公厅主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宣传部部长。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主修农业经济管理。

梅兴保委员:突破小贷制度瓶颈 采取适应其特点的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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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辑:王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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