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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最近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将再次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据了解,《证券法》修订草案已于2015年4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步审议。当时,修订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涉及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现金分红制度、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等内容。其中,登记制度是核心和关键部分。本次改革将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规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负责审核登记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交易所出具同意意见的,应当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登记文件和审核意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登记生效。

证券法修订草案下月或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实施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

傅莹表示,证券法的修改涉及到中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的顶层设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涉及到投资者权益的保护。“2015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后,暴露出一些新问题,需要总结和重新论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审议。现在《证券法》修改草案又修改了,一定要在4月份提交审议。”她说。

证券法修订草案下月或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除了证券法的修订草案,傅莹还回应了市场关注的其他热点问题。

关于房产税立法,傅莹说,加快房产税立法,适时推进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房产税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计划。这部法律涵盖了广泛的问题,因此围绕这个问题有许多讨论。据她说,今年没有安排将房产税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减轻企业负担问题上,傅莹介绍说,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一揽子修改了部分法律,下放和取消了一系列行政审批和资格认定,最近修订的《小企业促进法》也把重点放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上。此外,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规范非税收入开展专项调查,推进企业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记者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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