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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年4月5日-近日,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英达太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集团保险理赔业务部分数据不真实,河北监管局责令其停止接受河北省新的集团保险业务3个月(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处以3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表明,英达人寿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英达人寿河北分公司集团保险理赔业务部分数据不真实。严时任人寿保险河北分公司集团保险部经理,吴金鼎时任人寿保险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河北省监管局决定作出以下处罚:

英达人寿河北分公司集团保险理赔业务数据不真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规定,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英达人寿河北分公司在三个月内(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停止接受河北省新的团体保险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严予以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对吴金定予以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标题:英大人寿河北违法理赔业务部分数据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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