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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7日电(记者张云飞)昨天,四川省保监局公布了对金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据了解,2014 -2015年期间,金泰财产保险公司锦州分公司非法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四川省保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并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对金泰财产保险达州分公司处以21.5万元罚款。

同时,四川省保监局还表示,傅洪东是金泰财产保险达州中支公司的总经理,白子松是金泰财产保险达州中支公司的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作为回应,该局警告了洪洞并罚款1万元,警告了时任金台县综合部门经理的白子松并罚款2万元。

标题:锦泰财险四川违法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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