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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使用的土地,以及拟改为住宅和商业、医疗、养老、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土地,为重点监测对象。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关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使用的土地,以及将土地用途改为住宅和商业、医疗、养老、学校等公共设施。

标题:《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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