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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说古董领域“水深”,但“水深”不是挑战法律、实施犯罪的借口,这种古董局级诈骗与普通民事诈骗有本质区别,司法机关无法缓解。

所有人都说古董领域“水深”,但“水深”不是挑战法律、实施犯罪的借口,这种古董局级诈骗与普通民事诈骗有本质区别,司法机关无法缓解。

你花26元买的仿银锭工具,经文物鉴定企业专家“鉴定”超过100万元,你已经为自己捡了漏,窃喜,但不知道这是古董套套的开始。

据新京报记者暗访,北京宝艺轩泰文物鉴定有限企业的“专家”,可以对客户带来的各种事物鉴定“天价”,然后欺骗客户委托拍卖,支付数千元的“前期费用”。 这些“专家”也没有调查这个人。 甚至,这家企业之前假冒故宫的名字,受到了行政处罚。

“藏品鉴定骗局:别姑息合同诈骗犯罪”

这个局大一点,骗子直接爬大厅,注册正式企业,有办公室的地方,“专家”开门,先鉴定,后委托拍卖,文物流转,每一步看起来都很正规,但本质上是街头

我国《刑法》规定了“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以构成犯罪。

从许多受害者的经验来看,即使是“一眼造假”的现代工艺品,也在这些骗子企业的“专家”那里被认定为价值连城。 这不是正常的鉴定错误,而是利用“专家”的伪装身份,通过掩盖虚构的事实和真相,向对方支付数千元的“普及包装”“拍卖费”。 这笔生意从一开始就是奔着侵犯财产犯罪去的,符合“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

“藏品鉴定骗局:别姑息合同诈骗犯罪”

从客观表现来看,拍卖、展示都是虚构的,就是找托儿所过场,这样的“生意”本来就不是正常经营下的流浪,而是充分耍花招,骗取客户委托费用的过程更为现实 《刑法》中列举了“以虚构单位或者他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等“合同诈骗罪”的法定罪状,但也有“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这一新的合同诈骗犯罪刑法需要的兜底条款。

“藏品鉴定骗局:别姑息合同诈骗犯罪”

此外,该古董局的局式诈骗与普通民事诈骗有本质区别,必须将此类案件“降格”为民事纠纷,证明不得“民不告、官不究”。 从主观角度来说,民事诈骗是为了经营,只是希望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获得对方一定的经济利益,但合同诈骗罪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义,达到了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从诈骗的副本和手段来看,民事诈骗存在民事副本,合同诈骗罪不准备履行合同,从“盲目鉴定”到煽动委托古董定价,到后来的虚构推广和拍卖,都不打算履行合同。

“藏品鉴定骗局:别姑息合同诈骗犯罪”

事实上,迄今为止上海警方已解决了几起“高鉴定、真欺诈”类案件,确定了这类行为的犯罪性质。 例如,年11月,上海警方再次侦破案件金额达3000余万元、被害人超过1000人的特大文玩鉴定诈骗案件,控制25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方法同样通过“专家”以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对藏品进行估价,并签订合同,假冒伪劣

“藏品鉴定骗局:别姑息合同诈骗犯罪”

所有人都说古董领域的“水深”,但“水深”不是挑战法律、实施犯罪的借口,司法机关不应姑息。

沈彬(媒体人)

标题:“藏品鉴定骗局:别姑息合同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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