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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3月16日电(记者刘树军)以“1元体验”为诱饵,顾客上当受骗,被迫花费3万多元。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揭露了这一欺诈消费的典型案例,警告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防止诱导消费,经营者要自觉守法。

2016年10月,福建省连江县科诺丹庭美容店员工以“1元体验”为诱饵,引诱消费者刘女士进入店内进行面部护理。当美容师为他们做面部护理时,他们反复强调“做一次是无效的,但在6个月内做24次才有效。”在美容师的帮助下,刘女士不得不刷卡消费2000元购买了一个为期半年的面部护理套餐。

之后,店经理游说刘女士体验“淋巴排毒”项目。刘女士以为体验是免费的,但后来商店要求刘女士支付880元的体验费,并要求她申请“淋巴排毒”套餐,理由是药箱已经打开。否则,她将不得不支付数千美元来购买该工具包,如果她不做淋巴排毒,她将会得癌症。无奈之下,刘女士刷卡9520元,申请了30次淋巴排毒套餐。

不久,该店“区长”游说刘女士购买3套内衣,并用信用卡支付了7460元。之后,商店经理建议塑造服装。刘女士说她没有钱,商店经理直接用刘女士的手机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转账支付人民币1.44万元。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指出,在本案中,该美容院涉嫌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和夸大美容效果,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过多次调解,美容店扣除了相关服务费,贷款平台剩余款项及相关费用共计32917元。

消费者委员会相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参与各种预付费消费之前,应了解运营商的市场声誉和经营状况,不要因为某项业务的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潜在风险;在签订预付费消费合同之前,您应仔细阅读相关会员规则、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进行预付费消费时,尽量避免过度投资和过度风险。

标题:“1元进店”为诱饵 结果却花3万多 专家提醒谨防诱导式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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