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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5月16日电(记者杨迪)为鼓励居民在汛期多利用富余水电,缓解水电“弃水”压力,今年四川省将在不改变现行阶梯电价制度的基础上,尝试用“一户一表”替代四川电网城乡居民电价,第二、三阶梯电价将分别下调0.15元/千瓦时和0.20元/千瓦时。

记者从四川省发改委获悉,今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将实施电价替代。其中,月用电量从181千瓦时到280千瓦时的部分(即第二步)电价下调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的部分(即第三步)电价下调0.20元/千瓦时,这是电网企业在雨季以市场化方式购买剩余电量实现的。目前的政策,如居民低电价优惠,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保持不变。

四川出台丰水期居民生活电价优惠政策

四川省现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记者询问后发现,电价被电价替代后,第二步电价将低于第一步,第三步电价将与原第二步电价持平。在实施电价替代期间,每月用电400千瓦时的家庭每月可节约39元。

四川是目前中国装机容量最大的清洁能源省。水电装机容量已超过7000万千瓦,但近年来,电力供需平衡矛盾突出。为了促进剩余电量的消耗,缓解“弃水”问题,四川省近日出台了《2017年推进电价改革十大措施》。根据“控制中间,放开两端”的总体思路,从上网、输配电、政府资金和附加环节、综合政策四个方面,确定了推进电价改革的十项措施。

标题:四川出台丰水期居民生活电价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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