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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李万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的10个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涉及信用证签发、股权转让合同、中介合同、独立担保、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等。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广东蓝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立纠纷的再审,是一个长期的涉外跟单信用证开立纠纷。最高法院通过对合同制度的解释,依法保护了开证银行持有提单的优先权,澄清了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提单凭证法律属性之争。

在审理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案件时,法院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如适用冲突规范来确定适用的法律、外国法律的识别和适用、国际公约和惯例的适用以及公共秩序的保留。例如,大连海洋与渔业局的海域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涉及对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解释,该案严格遵循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明确了该公约规定的环境损害赔偿仅限于合理恢复措施的费用。

最高法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据悉,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对外担保及其他急需解决的涉外审判的司法解释,以司法服务为重点,确保“一带一路”建设,并着手制定关于海员劳动争议、海洋资源和生态污染损害赔偿争议的司法解释。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出台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规定,进一步完善涉外诉讼管辖机制,推进海事法院管辖海事刑事案件试点工作,维护蓝色家园安全,确保海上丝绸之路畅通。

最高法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编辑:李伟)

标题:最高法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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