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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

根据通知,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专项资金的结算和支付工作。专项资金债务清理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据了解,专项资金取消后,财政部将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励和补充资金,支持钢铁、煤炭行业产能过剩过程中的职工安置。

标题:7月起取消工业企业 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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