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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6月30日报道,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将从明天开始正式实施。这些措施包括:国家为残疾儿童建立康复和援助系统;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减税;全面实施身份证受理、挂失和挂失;住房公积金“账随人去”;你可以在网上买车;应确保卸载手机非基本功能的应用程序;《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汽车价格上涨;教师学习中医,经过推荐考试,可以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一批新规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 身份证可异地办理

国家为残疾儿童建立康复和援助系统

《残疾人预防残疾和康复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些规定很明确:

国家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援助体系,逐步实现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和智力等残疾儿童和0-6岁孤独症儿童免费接受手术、辅助设备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为城乡贫困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减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通知中明确规定,个人购买符合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在计算当年(月)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以月薪5000元为例。过去每月应纳税额为(5000-3500)x 3% = 45元,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后为(5000-3700)x 3% = 39元。总而言之,每月少付6元,每年少付72元。

仅通过填写企业名称开具发票将不予报销

增值税发票只需填写企业名称即可开具并用于企业报销的时代即将结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从7月1日起,购买方在开具企业发票时必须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能作为涉税业务的税务凭证。

全面实施身份证受理、挂失和挂失

公安部2015年底发布的《关于建立异地受理、申报和丢失身份证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2017年7月1日,将全面实施异地受理、申报和丢失身份证工作。

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流程:

(1)本人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远程受理点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远程受理登记表》,并缴纳证件费。

(二)异地受理申请后,受理信息将传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将及时审核签发。

(三)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审计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和验证,申请人收到证明后应在受理点领取证明。

住房公积金实现“账随人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划,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该平台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接续。今后,跨省市就业的职工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而不必在两地之间来回奔波。

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归集平台将于6月底前上线。它建成后,将真正实现“账随人,钱随账”。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跨地区职工购房资金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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