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6字,读完约2分钟

原标题:男性因偷别人的信用卡被判处1.3万元

正义网扬州8月5日电(通讯员张珞珪)男性是银行业务员,但他会借用自己职位的便利,偷别人的信用卡。 前几天,经过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葛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7个月徒刑,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葛某是一家银行的业务员,平时负责代理信用卡。 这一天,他来到一家公司卖卡业务,办了一张卡,说几分钟填写新闻就行,送了一个漂亮的杯子作为礼物。 “可以不激活吗? 时间一长就忘了注销,之后发生问题很辛苦。 ”。 有人问。 “旅行需要第一次的费用。 你可以打开网上的费用功能。 那样的话,就不需要激活了。 三个月后注销卡。 ”。 葛回答说。

【要闻】男子盗刷他人信用卡1.3万元被判刑

服务还很亲切,想法周到,看到同事们一个接一个地处理,小丁也很心动。 小丁在葛先生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卡片的操作。 此外,还开通了网上支付费用的功能。 小丁充值葛先生的费用,葛先生用微信汇款的方法支付了这张卡的第一笔费用。

【要闻】男子盗刷他人信用卡1.3万元被判刑

后来,丁先生收到银行邮寄的信用卡后,把它放在抽屉里。 我已经不动了。 谁不到几天,小丁的手机就收到了信用卡花了13000元的邮件,注意到了。 这吓了丁先生一跳。 她马上联系了银行的顾客服务,调查了信用卡过去几天一共使用了13张,1000元,使用场所在扬州市区,涵盖了饮食、商贸、建材等多个行业。

【要闻】男子盗刷他人信用卡1.3万元被判刑

“我一直在寄高邮,卡也关在抽屉里,一定是被偷了。 办卡的那个年轻人有扬州口音! ”。这么想的小丁马上报警了。 另一方面,葛某发现卡不能使用,丁先生联系了银行,知道了自己暴露了。 出于害怕,他很快还清了丁先生的信用卡,投票给了公安机关。

【要闻】男子盗刷他人信用卡1.3万元被判刑

葛某说,办卡那天,他一时苦心,在小丁填写资料时取得了小丁的身份证号码和信用卡号码后,在小丁没有给她的手机发送验证码之前,就把小丁的信用卡放在自己的苹果手机钱包里。 苹果手机有云闪光功能,所以只要把手机靠近pos机就要付信用卡的费用。 回去后,葛先生联系了开店的朋友,利用这个功能多次偷了丁先生的信用卡。

标题:【要闻】男子盗刷他人信用卡1.3万元被判刑

地址:http://www.og5o.com/ppzx/16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