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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6月2日,

外汇局2日宣布,为加强对银行卡境外交易的监测和管理,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报告办法》,收集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海外银行卡交易采集将于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9月1日的海外交易信息将于9月2日首次提交。

采集范围包括:境内银行卡境外取现和消费交易信息,不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信息。

(1)境外银行卡取款信息的收集范围包括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的取款交易。

(2)银行卡境外消费信息的采集范围包括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单位和网络特约商户的单笔消费交易,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不含)的交易。

本通知所称境内银行卡是指境内发卡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发行的各种银行卡清算机构认定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和信用卡(信用卡和准信用卡)。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外汇局:开展银行卡境外提现、消费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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