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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的通知(2017年版),要求全国11个自贸试验区从7月10日起使用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马曼表示,金融业的开放是一个亮点。

自贸区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金融业的开放是一个亮点。自2013年自贸区负面名单公布以来,负面名单已经“瘦身”,对外资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2017年发布的负面清单是第五版。负面清单的特别管理措施包括禁止和限制措施,从2013年的190项大幅减少到95项。减项包括运输轨道设备制造、医药制造、道路运输、保险业务、会计和审计等。其中,制造业已成为解除限制措施最多的领域,包括解除对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的限制,限制中方设计制造民用卫星和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以及将国内设备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的比例限制在70%以上。这有利于吸引优质外资,促进中国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中国自贸区金融开放再提速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外国银行分行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的“代理发行、赎回和承销政府债券”业务,取消评级服务限制。债券市场允许外资银行代理发行债券,并由国际评级机构提供评级服务,这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国际投资者的引入和债券市场国际化的推进具有重要影响。

自贸区负面清单效果显著,吸引外资大幅增加。随着外商投资准入领域的不断扩大和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自由贸易区吸引外商投资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一是自由贸易区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截至2017年4月,上海自由贸易区共吸收合同外资6880亿元,广东、福建、天津共吸收合同外资11357亿元,四个自由贸易区共吸引外资十分之一。第二,自由贸易区吸引了快速增长的外国投资。2016年,福建自贸区利用外资同比增长75.9%,广东自贸区利用外资同比增长两倍以上。第三,自由贸易区吸引了全省(市)的大部分外资。2016年,福建FTZ新签约外资占全省的58.3%,广东FTZ吸引了全省的40%以上,天津FTZ吸引了全市的近60%。目前,中国利用外资呈下降趋势。2017年1-5月,实际利用外资3410.8亿元,同比下降0.7%。其中,5月份实际利用外资同比下降3.7%。在中国实际利用外资下降的背景下,通过自由贸易区吸引外资尤为重要。

中国自贸区金融开放再提速

新的负面清单将在自由贸易区推行,并有望在未来复制到全国。新的自贸区负面清单将在全国11个自贸区实施,受益面广,前期成果显著,风险可控,符合今后在全国推广推广的条件。

(编辑:中国商业新闻网

标题:中国自贸区金融开放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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